「東海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班修業及考試辦法」第二條第三款之3:論文寫作 (三學分) (已經確認指導教授者才能修習本課程),系統顯示目前你有預選該課程,麻煩將你的「東海大學社會學系碩博士班學位論文指導教授申請表」(表格在系網)繳交至系行政,否則系統會將論文寫作課程從你的選課中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