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reer.nptu.edu.tw/m/404-1068-92777,c1000-1.php?Lang=zh-tw
二、實習期間:1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三、如有意願參加實習之學生提出申請,學生填妥申請表送至各系彙整(申請表指導老師欄位請簽名或核章),各系再將申請表及名冊於108年3月20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逕送實習就業輔導處職涯發展與輔導組統一函送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請各系依本校學生校外實習作業要點「第二點(二)非課程型態之校外實習:本校各系所學生得參加公部門來函提供實習機會之校外實習,惟須經各系所確認該實習與專業領域相關,並選派實習指導老師;實習申請經錄取後,由各系所辦理簽約事宜並協助學生投保意外險。」之規定辦理。
五、檢附107年度「學生暑期實習需求表」、「暑期實習申請表」、「學生實習規約」及「實習學生申請名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