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申請表下載
- 名額:一般生2名,新住民生2名
- 二年級以上,請檢附全學年成績證明(GPA3.0以上)。
- 此獎學金的辦法有規定,若已經獲得過此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
- 家庭經濟弱勢證明:經濟弱勢指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外籍生家庭經濟弱勢證明需經本校國際暨兩岸合作處核章認定:
- 低收入戶學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中英文自傳(格式自訂)。
自傳格式不拘,但請詳細說明家庭狀況及經濟狀況,另外自傳內容需包含:a) 哪項活動、興趣或經歷對您來說最有意義,為什麼? b) 哪個人對你影響最大,為什麼?
- 獎學金:貳萬元整。
請同學將申請資料於3月9日(一) 12:00前,送交陳鍬鈴助教。